1.第 1 章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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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夜。
整栋楼的灯都灭了,就剩下301还亮着微弱的光。巷子里静悄悄的,只有巷尾的猫正慵懒的叫着。
时桑榆躺在床上,仰起脖子向厕所的方向张望。玻璃门里传来哗哗水声,有人影正在活动。
阿宾还在洗澡,她赶紧起身,从床角的包里掏出酒红色的小吊带,手脚利索的换上。她垫着脚,在镜子前转了一个圈。
自我感觉良好,却又像还缺点什么。
于是她又把头发放下来,再反复照了几遍镜子,终于是让自己满意。
她胖。
一米五八的个头,足有一百五十几斤。身子板宽、腰身上叠了好几层厚厚的肉。她的大腿也粗壮得厉害,一年里,总要磨烂好几条裤子。
她长得也不好看。
从前日子过得太操劳,又不懂得保养。如今满脸的痘坑、细纹,怎么也消不去。人一胖,鼻子也跟着大了一圈。加上有鼻炎,鼻子就更加肥大了。其实她眼睛长得不错,眼皮是大外双的,眼窝也深。只可惜高度近视,平常必须戴着厚厚的眼镜。
时桑榆虽说形象不怎么样,但审美还是不错的。她在番禺开了家服装店,专门卖大码的女装。店面不大,生意却一直都好得不得了。
不光本地人,国外游客也常常光顾。天天忙得脚不沾地,她还硬是抽出时间去学了英语。
一年下来,除去房租、生活费以及偿还爸爸的赌债,她还能稍有结余。
这可比她从前的时候,要好得多了。
那时她初一刚入校,就成了校园暴力的受害者。天天被班里几个厉害的欺负,没能力反抗,老师也不管。同学们更是只会看热闹。
之后她开始学坏,和高年级的几个油子们混在一起。打架、抽烟,成绩变得一塌糊涂。下巴上,还留下了一道歪歪扭扭的刀疤。恰逢爸爸那时投资失败,开始酗酒,常常喝得烂醉如泥、不省人事。
一大一小,都不是让人省心的。
没过多久,妈妈就气病了,常常捂着心口说不出话。那时她还以为,妈妈是被爸爸和自己给气的,气得心脏疼。后来才知道,她其实是得了乳腺癌。
时桑榆从此就不再打架了,虽然中考成绩只够上市里最差的高中,却依然努力学习。
只是病魔的脚步是挡不住的。
高三那年,妈妈去世了。偌大的灵堂里,时桑榆哭得几乎昏厥过去。后来她哭累了,三天没吃东西,也没有力气。她就一直跪着,跪在棺材面前,谁也拉不走。
妈妈火化那天,她没去。因为她已经体力不支,昏厥过去了。没能亲自帮妈妈捡骨,成了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。
从那之后,爸爸的状态就一直不对,没过多久就因为工作失误被夹断了三根手指。丢了工作,他酗酒就变得更加严重了。有一阵子,时桑榆每天放学回到家里,迎接她的都是一地的酒瓶,和满屋的恶臭。
床上、沙发上,到处都是爸爸的呕吐物。收拾残局成了常事,学习便被彻底荒废。
等到她好不容易高中毕业,爸爸又染上了赌博。追债的人,天天上家里敲门。她那时一躺在床上,就会做噩梦。梦里是几个黑社会,一刀一刀的,捅在她和爸爸的身上。
这让她夜不能寐,只能寻思自己的出路。
奶奶从前就重男轻女,时桑榆心里清楚得很。这种时候,她是绝对不会收留自己的。最后,她只能硬着头皮躲去了外婆家里。
其实时桑榆知道,外婆也不喜欢她。妈妈还在世的时候,她天天逃课打架,把几个姨妈还有外婆都气得不轻。所有的人都认为,妈妈的病,就是被她给气出来的。
“你妈妈命苦啊!多好的长相,多能干的姑娘,嫁给了你爸爸那个混账东西!还生了你这么个不争气的!要不是你天天气她,她怎么会得癌症?”外婆总是会在饭桌上这样骂骂咧咧的,把桌子拍得砰砰响。吃饭,就成了她最讨厌的事情。
可是她胖,肚子饿得也快。她需要食物的慰藉,却又常常不敢上桌吃饭。于是便有了一顿不吃,下一顿又暴饮暴食的习惯。几个月的时间里,胃就被她弄坏了,到如今,夜里还经常疼得睡不着觉。
那时候的时桑榆真觉得,自己会就这样死了。她没有父母的关爱,是亲人们眼中,杀死妈妈的凶手。她常常一个人默默掉眼泪,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。因为她知道,没有人会关心她今天心情怎么样,大家只会说她矫情。
所以她只能自己坚强。
那年她才十八岁,高考志愿连大专也没录取上,时桑榆感觉自己已经无路可走了。是许清,给了她一条还能走的路。
“跟我一起上广州来吧,咱俩都是没爹妈爱的孩子,留在这也没什么意思。”
时桑榆一秒钟都没有犹豫,就答应了。可她身上一分钱也没有,唯一的家当只有几件衣服。许清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,刚好够给两人买火车票。
许清是时桑榆最好的朋友。她们都在铁路大院里长大,都是家中风波不断的可怜人。时桑榆有时候觉得,许清其实更加可怜。因为她爸爸重男轻女,常常还会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,打得她全身青一块紫一块。至少时桑榆的爸爸,从来没打过她。
可是许清模样生的美,人也比她坚强。
“我不愿意和她们玩在一块,因为她们会让我觉得,自己过得太惨了。还是和你好,因为你和我也是一样的。”许清总是这样对她说,脸上挂着甜美的微笑,却让时桑榆觉得特别心疼。
十多个小时的车程,满是异味的硬座车厢里,成了她们梦开始的地方。
两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,都只有高中学历,大一点的公司,全都不要她们。去工厂,两个人又吃不了苦。最后好不容易,找了个包吃包住的酒店。
许清因为人长得漂亮,被分去了前台做迎宾。没过多久,就被一个大老板看中,从此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。
时桑榆就惨了,她没钱租房子,还住在十二人的宿舍里。一共才几平米的地方,塞进这么多活人。吃饭、打屁都在一个屋子里。
没地方晒衣服,同寝的大姐们,就在床中间牵了根线。湿淋淋的衣服挂在正中间,没过多久,墙角就长了绿毛。最要命的,还是紧挨着楼上的酒吧。一到夜里十二点过后,那个噪音,能把人从床上震到床底下。
时桑榆形象不好,酒店经理也不让她去大堂里端盘子。唯一能做的,就是待在后厨里刷碗。一个大水槽、一个高压水枪就是她生活的全部。
常年要弯着腰,手泡在冰冷的水里,那感觉可不好受。一到了冬天,手指就生冻疮,又痒又疼的,肿胀得根本合不拢。
那时时桑榆还泡在酒店的后厨里,许清已经变得光鲜亮丽了。她总是化着精致的妆容,上酒店来看时桑榆,向她展示自己的新包,还有各类奢侈的服装和化妆品。
大老板对她不错,钱给得多,还给她租了一套豪华公寓。只是时桑榆却还是认为,日子不应该这么过。她常常劝许清离开,却丝毫没有效果。